2023年3月21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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