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DB13(J)/T8620-2024,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在2013年版《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工程造价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而成的仿古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本规范涵盖通用项目、营造法原、营造则例三大部分,系统规定了仿古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通用项目部分统一了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及构件运输的计量与计价办法;营造法原部分以江南传统做法为主,详列砖作、石作、屋面、抹灰及木作工程的消耗量指标;营造则例部分以清式做法为主,囊括砌筑、石作、木作、屋面、地面、抹灰、油饰彩画及玻璃裱糊等全部工序。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工程,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
主要技术架构
本标准按通用项目、营造法原、营造则例三大板块组织技术内容。通用项目集中解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及构件场外运输的共性问题,适用于所有仿古工程类型。营造法原板块遵循江南传统建筑法则,重点规定砖细构件加工、石料表面处理、蝴蝶瓦与筒瓦屋面铺装、立帖式木构架及古式门窗的制作安装标准。营造则例板块依据清式官式做法,系统涵盖干摆丝缝墙体砌筑、琉璃构件安装、大木构架制作吊装、布瓦与琉璃瓦屋面调脊、和玺及旋子彩画绘制等高级工艺的消耗量指标。
人工与材料消耗量测定
本规范对人工消耗量按综合用工形式表现,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区分工种和技术等级。材料消耗量包含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场内运输、存放及施工操作损耗,混凝土按预拌考虑,模板支撑钢管按租赁编制。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合理施工方法确定,以手工操作结合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基础,充分考虑了仿古建筑工程传统工艺与现代施工手段相结合的特点。
配套计价规则
本标准配套完整的费用标准体系,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的计取规则。同时明确综合用工基期单价和材料基期价格,其中综合用工一类215元/工日、二类190元/工日、三类150元/工日。附录提供常用水泥砂浆及传统古建筑灰浆配合比,为仿古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全面的基础数据和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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