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DB13/T 5557-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用地分类和布局、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安排、绿地与景观风貌、规划成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和乡政府驻地外的行政村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确需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国有农牧林场基层居民点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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