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标准》DBJ41/T345-2026,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本标准规范了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全流程,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燃气、排水、供水、热力、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设施因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引发的安全风险评估。本规范确立了从计划准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到风险管控与成果提交的系统化评估程序,明确了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将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四级,并以红、橙、黄、蓝四色标识。同时,本规范界定了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三高”区域的划分标准与重点评估范围,要求评估成果须包含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清单及风险分布四色图,并强调评估结果应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及监测感知网布局紧密衔接,实行动态更新。
本规范构建了“计划准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成果提交”的全链条评估程序。在评估启动阶段,须编制涵盖目标、分工、进度及保障措施的评估方案并开展专题培训;在实施阶段,需依据设施类型与风险特征将评估对象划分为独立辨识单元,分别采用定性、定量或二者结合的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进行评定,最终通过等级矩阵或百分制区间判定风险等级,确保评估过程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本规范针对燃气、排水、供水、热力、桥梁、隧道及综合管廊等行业领域,逐一列出了安全风险的重点评估范围,如高压燃气管道、易涝积水点、老化供水管道、技术状况较差的桥梁等。评估完成后,必须形成三项核心成果:全面反映风险状况的评估报告、结构化的风险清单以及基于红橙黄蓝四色标识的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须明确风险源位置、等级、管控责任人及“三高”区域界定等信息,成果资料须严格保密并作为后续工程建设与改造规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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