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乡村善治建设指南》DB31/T1653-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乡村善治的总体原则,提供了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治理有效的指导信息。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涉农区建制村开展乡村善治建设。
本指南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为涉农区建制村开展乡村善治建设提供系统性指导。本指南确立了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并与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联动发展的总体框架。本指南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效能三个维度出发,构建了覆盖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治理实践、法治安全保障、精神文明培育、公共服务供给、智慧乡村建设及长效发展等全领域的操作指引。本指南强调因地制宜与多元协同,既明确了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广泛参与的制度安排,也规范了矛盾纠纷化解、人居环境维护、集体经济促进等具体路径,最终指向乡村治理良好、和谐有序、生活富裕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指南将村党组织全面领导贯穿始终,从班子配备、交叉任职到新兴领域党组织全覆盖,构建起严密的组织网络。在此基础上,自治、法治、德治被定位为融合发展的核心支柱:自治层面,本指南细化了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流程操作,尤其强调村规民约的民意基础与动态修订,要求村民知晓率达百分之百;法治层面,本指南从宣传教育、法治培训、“法律明白人”培养到矛盾纠纷化解和安全治理,形成了完整的依法治理链条;德治层面,本指南注重以思想文化引领、家训家风传承及移风易俗组织化推动,厚植乡村善治的道德根基。
本指南着力构建“三治”融合的实践载体与效能倍增器。网格化管理依托“多格合一”工作机制,将治理触角延伸至末端;精细化服务聚焦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明确党群服务中心“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功能,并对养老、医疗及特殊群体关爱设定具体配置标准;信息化支撑则同步推进智慧管理与智慧服务,从“阳光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管,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和远程医疗、线上教育等应用场景,系统提升治理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本指南强调乡村善治的成果巩固与内生动力激发。在长效管理上,本指南要求建立健全覆盖田水路林宅等各类要素的管护机制,明确人、财、物保障,引导多元主体共同维护建设成果;在促进发展上,本指南将党组织作用延伸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振兴,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与村民增收致富;同时,本指南鼓励创新实践,如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激发村民参与热情,通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并以“双评双述”机制作为持续改进的抓手,形成治理效能的闭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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