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程渣土再生填料路用技术规程》DB42/T2492-2025,自2026年04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渣土再生填料路用技术规程的材料、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镇道路路基及下基层的设计、施工、验收。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工程渣土作为再生填料在城镇道路路基及下基层应用的技术要求。本规程立足于湖北省工程渣土产量逐年增长、消纳处置能力不足的现实背景,明确将渣土分为再生基土和改良型渣土两类,通过掺入无机结合料与土壤固化剂形成再生填料,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本规程从材料性能、配合比设计、路基下基层设计、厂拌法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安全环保及标准实施评价等环节建立了全流程技术管控体系,强调以7d无侧限抗压强度和压实度作为核心控制指标,为工程渣土在城镇道路中的规范化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规程对原材料来源与性能提出严格规定,要求工程渣土进场前查明来源并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使用前应进行颗粒分析、液塑限、有机质含量等试验。再生填料由再生细粒土与粗粒土掺入土壤固化剂拌和而成,其配合比设计采用质量比,需通过击实试验确定最佳含水率与最大干密度,并根据试配结果调整固化材料掺量,确保7d无侧限抗压强度及承载比满足设计要求。
本规程规定路基设计应保证足够的强度、整体稳定性与耐久性,明确不同道路等级的再生填料适用部位及压实度、回弹模量等指标。施工采用封闭式集中厂拌生产,通过试验段确定松铺系数、碾压机具与遍数等工艺参数,分层摊铺碾压成型后立即进行不少于7天的养生,并强调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保障再生填料质量。
本规程将压实度、弯沉值、CBR值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列为主控项目,规定检验频次与方法。同时要求施工前评估安全环境隐患,建立职业病防护与扬尘、噪声控制措施,生产废水须处理后排放,施工全程落实安全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及机械作业安全距离防范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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