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系统规定了道路和桥梁柔性伸缩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柔性伸缩装置以环氧树脂混凝土和聚氨酯弹性伸缩体为核心填缝材料,分为免型钢式和无缝式两大结构类型,分别适用于道路和桥梁场景。本规程明确了四类装置的构造规格与材料性能指标,涵盖从原材料进场检验、槽口开挖、界面处理、材料拌和铺筑到养生开放交通的全流程施工控制要点,并对防水排水、变形适应性和设计工作年限提出了统一要求。该规程的制定填补了湖北省在小变形量伸缩装置领域的技术标准空白,为新建和养护工程中替代传统毛勒缝提供了规范化依据。
结构分类与规格
本规程将柔性伸缩装置按应用场景分为道路类和桥梁类,每类又根据构造差异细分为免型钢式和无缝式。道路免型钢式装置(DM)和无缝式装置(DW)分别适用于连续配筋水泥混凝土复合式路面,桥梁免型钢式装置(QM)和无缝式装置(QW)则针对桥梁结构。各类装置的构造尺寸、配筋及材料组成均以表格和示意图形式详细规定,确保设计选型有据可依。
材料性能要求
本规程对环氧树脂黏结剂、矿料、环氧树脂混凝土、聚氨酯弹性伸缩体及钢构件等关键材料提出了具体性能指标。环氧树脂混凝土作为主要受力层,其力学和路用性能须显著优于同段落沥青混凝土;聚氨酯弹性伸缩体则强调拉伸变形能力与路用性能并重。同时规定了防滑碎石、接缝材料、胀缝板、抗裂贴等配套材料的质量要求,并对限位板、角钢、跨缝钢板等钢构件的材质、镀锌厚度和规格作出明确限定。
施工工艺要点
施工工艺按装置类型分别规定,涵盖开槽清理、模板安装、材料拌和、铺筑压实、接缝处理及养生等关键环节。本规程强调施工温度宜控制在 $15^{\circ} \mathrm{C} \sim 30^{\circ} \mathrm{C}$ ,环境最低温度低于 $10^{\circ} \mathrm{C}$ 或雨雪天应停止作业。环氧树脂混凝土和弹性伸缩体材料的现场拌和时间不少于 $3\mathrm{min}$ ,超过可施工时间的材料须废弃;工后标准回弹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80\%$ 以上或硬度检测达到规定值后方可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