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规范》DB43/T3328-2025,自2025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的通用要求、机构、场地和人员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托管工作。
本规范为湖南省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旨在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委托使用管理提供系统性技术依据。本规范围绕“电梯托管”这一核心场景,明确了电梯产权所有人将使用管理职责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制造或维保单位、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全流程要求。本规范从通用要求、机构场地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涵盖合同签订、使用登记、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及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并提供了委托管理合同示例与电梯托管标识样式,以标准化手段推动加装电梯安全责任落实,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本规范要求电梯托管单位须与产权所有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作为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及变更手续。托管单位须具备固定办公场所、24小时应急救援电话及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同时应按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确保管理主体专业、合规。
本规范要求托管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具体包括岗位职责、日常巡查与自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报告处理等内容,并通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验证预案有效性,形成闭环管理。
本规范规定托管单位应定期向产权所有人公示故障记录、维保计划与执行情况,推行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手段。同时应开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相关方意见并落实改进,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托管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