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范》DB43/T 2428-2022,自2022年12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则、划界标准、划界工作流程、成果要求等方面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灌区等六类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田划定,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本文件类似工程划定。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范》系湖南省地方标准,旨在统一省内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堤防及灌区六类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工作流程、成果要求及数据库标准。该规范明确了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坐标、高程与投影等空间参考系统,并针对各类工程特征,分别明确了管理范围边界线及保护范围边界线的具体划定标准。此外,还系统规范了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界线标绘、实地修正及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衔接的处理原则,为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提供了全过程技术支撑。
水库管理范围涵盖库区设计洪水位线以下区域,大坝管理范围自背水坡脚向外延伸30至200米,保护范围进一步外扩50至500米。堤防管理范围指背水坡脚外延30至50米、临水侧延伸5至30米,保护范围自背水侧护堤地边界计起,视堤防级别向外延伸50至200米。
水电站、水闸、泵站及灌区管理范围按照工程建筑物覆盖区或征地范围划定,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至500米不等。界桩与告示牌制作、编号、埋设均有统一规格,其中界桩密度宜控制在100至1000米,告示牌间距管理范围不超过3公里、保护范围不超过6公里,确保界线清晰、警示明确。
最终划界成果须包含划界方案、图件成果与数据库成果。图件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管理范围线用红色实线、保护范围线用蓝色实线表达。数据库要求以Geodatabase格式存储,各要素代码、分层及结构均须符合附录E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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