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渍化土壤生物改良技术规程》DB32/T5297-2025,自2026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盐渍化土壤生物改良的总体要求与技术流程、地块本底调查、技术选择、工程实施、土壤监测和植物动态调整、数据记录与保存。本文件适用于滨海盐渍化土壤和黄河故道盐渍化土壤的生物改良。
本规程规定了盐渍化土壤生物改良的技术路线与操作要求,适用于江苏省滨海及黄河故道盐渍化土壤的治理。本规程以“调查—选择—实施—监测—调整”为主线,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生物改良闭环:改良前须对地块土壤含盐量、养分及水文等本底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依据盐渍化程度与区域条件,科学配置耐盐微生物、耐盐植物及配套栽培措施。实施过程中,本规程明确了从地块整理、菌剂施用、植物播种到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及植株处理的全链条工程技术要求,强调通过刈割离田带走盐分、翻压还田培肥地力。本规程还要求对土壤含盐量、有机质等关键指标及植物生长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据此调整耐盐植物与微生物种类,逐步实现降盐培肥目标,最终形成可持续的生态改良体系。
本规程确立了跟踪监测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总体策略:改良前依据土壤盐分、pH值及地下水埋深等指标筛选适宜的耐盐微生物与植物;改良过程中根据土壤改良进展与植物生物量变化,适时轮替植物种类,总体向“耐盐绿肥饲草—耐盐粮油作物”方向演进。耐盐微生物宜选择具有解磷、固氮、促生等功能的复合菌群,菌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
本规程对改良工程的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地块准备阶段须削高填洼,以有机肥作基肥,高盐地块需重复“浸泡—旋耕—排水”以降低土壤含盐量。菌剂可结合整地机械化撒施,植物播种需精选种子并根据土壤状况调整播量,出苗后应做好灌溉排涝与病虫害防控。植株处理按用途分流:盐生植物刈割离田带走盐分,绿肥饲草则在初花期或刈割后适时粉碎翻压还田,并配合施用氮肥与菌剂加速腐解。
本规程要求定期监测土壤含盐量、有机质、pH值及植物株高、生物量等指标,当耕作层土壤含盐量降幅达标且植物生物量满足要求时,即可于下一季调整植物种类,循环推进直至达到改良目标。在数据记录与保存方面,本规程规定应对调查、监测、评估等各阶段产生的图文音像资料及时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并鼓励建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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