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DB32/T5282-2025,自2026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场所要求、设备器材要求、人员要求、现场端平台要求、终端要求、运行管理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本规范确立了乡镇(街道)智慧消防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涵盖场所设置、设备器材、人员配置、平台功能、终端管理及运行维护等全要素要求。本规范以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为目标,明确服务中心可采用政府自建自营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模式,要求通过现场端平台与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实现消防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在选址布局上,本规范提出以接警后机动车15分钟内可达辖区边缘为原则,并对建筑耐火等级、功能分区、电源网络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本规范还构建了从火警响应、现场复核到应急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消防服务的高效性与规范性。
本规范要求服务中心的建设应依据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建筑面积不宜小于80平方米。选址须考虑应急响应速度,与危险化学品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并明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及出入口设置等要求。服务中心内部应规划值班区、办公区、档案区、消防器材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不间断电源与网络冗余支持。
本规范规定现场端平台须具备火灾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展示、GIS地理定位、信息记录分析及数据报告生成等核心功能,并应提供公开的接口协议以接入不同厂商设备。在终端管理方面,本规范要求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选型与安装应依据现场勘察结果优化确定,并明确了设备离线、低电量的维护时限,以及终端设备必须购买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障措施。
本规范要求服务中心实行全年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明确了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信息的处置时限:远程复核不应大于5分钟,现场复核不宜大于20分钟。火情确认后,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全流程应急处置程序。此外,本规范对设备在线率、火警复核率、警情处置率等关键绩效指标均设立了量化标准,以保障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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