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DB32/T5285-2025,自2026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运营服务要求、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设备管理、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数据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投诉与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的运营管理,也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的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
本规范立足江苏省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实际,围绕安全、便捷、高效、智能的原则,系统规定了充电站从投运条件到服务改进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本规范明确,充电站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并应全面接入运营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状态与运营数据的实时互联互通。在运营服务端,本规范对24小时服务电话、标识引导、客户端功能、计量检定与收费透明化等提出细致要求;在安全保障端,本规范构建了覆盖日常巡检、故障应急、设备维护、消防管理、信息安全及数据上传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并强调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此外,本规范还对投诉处理与服务评价改进机制作出规定,旨在引导运营单位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本规范要求充电站须设置全天候服务热线并保持畅通,同时在场站内配置清晰醒目的行车引导、安全警示及设备标识。运营方应通过客户端或小程序向用户实时展示设备状态、精准导航、收费标准等信息,并支持扫码、刷卡等多种充电启动方式。充电结束后,系统须主动提示用户确认订单与归位充电枪;当发生异常终止时,也应及时告知用户,形成完整的服务闭环。
本规范建立了严密的设备巡检与隐患排查制度,明确了日常巡检的具体细项及极端天气下的断电处置要求。充电站须制定涵盖火灾、电击、车辆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应急物资配备充足、存放规范。
本规范规定,运营管理平台的订单数据须真实有效且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数据传输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强制要求平台预留接口接入各级政府监管平台,不得篡改数据。运营方应对所有供电设备统一编号并建立台账档案,对充电模块等易耗器件按比例备件储备,同时建立密码与领用审批制度。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应少于30天,以实现对场站运行的全面监控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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