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DB44/T2798-2025,自2026年03月23日起实施。
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准备工作、规划编制、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
本规程是广东省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详细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本规程确立了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安全韧性、节约集约、传承创新、刚弹结合六大工作原则,明确了详细规划分为单元详细规划和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级进行分层编制,并对各层级的编制内容、管控方式、成果要求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程强调底线约束与弹性管控相结合,推行定界、定位、指标、条文四种管控方式,并针对一般单元及重点开发、城市更新、历史保护、战略留白等不同类型单元提出了差异化的编制要求,以实现国土空间的高效治理和精细化管控。
本规程构建了“单元+地块”的两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单元详细规划侧重统筹性与传导性,落实上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管控要求,划定详细规划单元,统筹公益性设施布局和开发强度;地块开发细则侧重于实施性,依据单元详细规划细化地块的具体管控指标,直接作为规划许可和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
本规程对不同性质的用地和单元类型实施差异化的管控。在用地管控上,对公益性用地简化要求并鼓励提升强度,对工业类经营性用地优化控制指标,对非工业类经营性用地实行全面从严管控。针对重点开发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历史保护单元和战略留白单元等特殊单元,本规程在一般编制要求的基础上增设了深化城市设计、交通组织、土地整备或历史保护等专项内容,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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