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11.07-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34/T 4569-2023.pdf

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34/T4569-2023,自2023年1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互助养老的基本要求、服务准备、服务内容和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互助养老工作。

本规范确立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标准框架,依托养老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区域内养老服务资源,形成互助服务与专业机构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本规范从基本要求、服务准备、服务内容到持续改进,构建了完整的服务质量管控链条,明确了服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服务人员等各方主体的职责分工,并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配置和数据保存期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规定了上门服务与集中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涵盖基础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和探访关爱等核心服务项目,并通过监督考核与不合格服务整改机制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服务运行的主体架构与职责分工

本规范厘清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与工作内容,要求机构具备智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应急处置能力,并承担老年人信息调查、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安排与质量评价等管理职责。同时,本规范界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在指导、宣传和资源动员方面的职责,以及村民委员会在场所提供、服务队组建、专干确定和时间储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形成了层级清晰、协同运作的组织保障体系。

服务实施的流程管理与内容设计

本规范建立了从信息调查、能力评估到服务确认的标准化准备流程,要求每年动态更新老年人基本信息,并依据国家能力评估规范确定服务需求。在服务内容方面,本规范设置了基础服务项目体系,规定了每月上门理发、打扫卫生、个人护理等定期服务要求,以及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服务频次,同时明确了紧急救援的响应处置程序和针对特困、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探访关爱对象、方式与内容。

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改进机制

本规范要求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机制,由养老服务专干和管理人员对服务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通过满意度调查和回访监督收集服务反馈。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服务,本规范规定了纠正、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跟踪的完整改进闭环,以保障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34/T 4569-2023第1页
第 1 页
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34/T 4569-2023第2页
第 2 页
安徽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34/T 4569-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2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