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33/T1106-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规程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号 DBJ33/T 1106-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全过程,要求光伏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本规程共设7章,在原2015版基础上修订名称、新增运行与维护专章、调整章节排序,系统涵盖总则、术语、光伏系统设计、建筑设计、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各技术环节,围绕电气安全、结构承载、防火防雷、并网接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统一技术规定。
本规程明确建筑光伏系统须依据光照条件、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和并网条件等进行专项设计,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是否带储能及用电负荷形式进行分类。系统设计强调组件串电参数匹配、逆变器容量适配、线缆防火耐压及防雷接地等关键技术参数,同时规定了发电量计算公式及综合效率系数取值,并对储能系统选用电化学方式提出了专用电池室防爆照明等安全要求。在建筑设计层面,本规程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布局与朝向,保障冬至日日照时数,明确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与产烟毒性等级,并分别针对平屋面、坡屋面、阳台及墙面等不同安装部位给出了防水、排水、保温及结构连接的具体构造规定。
本规程规定光伏系统安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及光伏组件防护等前置条件,对基座支架防腐防雷连接、组件组串接线与开路测试、电缆敷设防护等施工工序提出详细控制要求,强调调试须先交流后直流、确认无电压残留后方可操作。工程验收区分新建工程与既有建筑加装,分别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开展,涵盖预埋件、防雷接地、防水节点等隐蔽工程核验及组件发电功率复验;竣工验收需提交竣工图纸、检测记录、并网意见函等全套归档资料。运维章明确投运前管理制度建立与人员培训,细化常规检查与专业检查周期及项目,规定了组件清洗、故障排除记录、废旧组件回收等要求,并须编制气象灾害、安全生产及消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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