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实施方案获批后、子项目施工设计前这一关键环节的规划设计总体要求、技术流程、方法要点与成果编制规范。本规程适用于涉及多类生态系统和自然要素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项目,旨在为子项目群提供系统性总体布局与集成技术安排,强化子项目间的整体性、协同性与关联性。本规程从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出发,系统构建了涵盖规划设计定位、目标量化、系统布局、措施设计、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直至文件编制的全过程技术体系,融合了矿山、农田、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退化土地及重要物种栖息地等多类型生态修复的差异化要求,并引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理念,突出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路径。
总体规划设计与技术流程
本规程确立了以恢复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稳定性和增强服务功能为核心的目标体系,并规定了衔接性、系统性、科学性、适宜性、综合性五项规划设计原则。技术流程涵盖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规划设计定位、目标量化、系统布局、措施设计、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公众参与及文件编制等环节,形成从问题诊断到方案落地的完整闭环,为工程实施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决策基础。
一体化措施布局与修复设计
本规程强调在系统布局层面统筹多类生态系统,构建“格局稳定—过程调控—功能提升”的一体化布局方案,强化关键生态过程的协同治理。在措施设计层面,要求从减少胁迫、改善组分、修复关系三个维度开展子项目一体化关联设计,并针对矿山、农田、森林等九类核心生态系统给出差异化措施组合指引,推动实现多类型、多要素修复措施在区域尺度上的协同配置与整体效益最大化。
投资概算、效益分析与公众参与保障
本规程规定了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费用构成与资金筹措要求,并提出涵盖生态、经济、社会三方面的综合效益分析框架。同时,本规程明确了公众参与的人员范围、实施环节、参与形式与内容,要求在规划设计全过程中充分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收集相关资料并形成对策建议,保障规划方案的科学性与社会可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