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DB61/T2075-2025,自2025年08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湿地生态监测指标确定原则、监测流程、监测指标确定、监测准备、外业监测、监测报告及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湿地生态环境的定期监测。
本规程确立了陕西省湿地生态监测的技术体系,覆盖从指标确定、监测准备、外业实施到报告编制与质量管理的全流程。本规程以典型性、可量化和可操作性为指标选取原则,将湿地植物与群落、水鸟、爬行动物与两栖动物、鱼类、入侵物种及水质作为核心监测内容,并对样线、样方的设置与编号方法以及监测时间、频率和数据记录方式作出统一规定。本规程还明确了外业监测中的标记、人员培训以及数据处理分析要求,并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档案管理纳入规范框架,用以保障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比性。
本规程围绕湿地生态系统特征,构建了涵盖植物群落、水生动物、外来入侵物种和水环境等多要素的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流程从前期资料收集、工具准备和人员培训开始,经外业监测样地布设和现地调查,最终形成包含监测结果与保护建议的监测报告,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本规程对外业监测作出详细规定,要求植物监测采用样线与样方结合的方式,在生长旺盛期每年开展一次;水鸟监测采用样线和样点计数法,按照越冬期、繁殖期和停歇期各执行两次,且间隔不少于30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鱼类的监测方法分别引用相应行业技术导则执行,入侵物种监测则与植物和水鸟监测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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