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环境损害确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环境损害确认的程序、要求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导致的农业环境要素、农业生物及产品、农业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害确认;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导致的农业环境损害确认。
本规范规定了农业环境损害确认的程序、要求和技术方法,适用于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导致的农用地土壤、农业用水、农区环境空气、农作物与农产品、畜禽及水产养殖动物与产品、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七类受体的损害确认工作。本规范系统性地构建了从工作方案制定、损害调查与识别到损害确认及报告编制的全流程技术框架,明确了各受体的调查指标筛选、基线水平确定方法和损害确认原则,通过将现状水平与基线水平进行对比,实现对农业环境损害后果是否发生的科学认定。
本规范明确农业环境损害确认遵循工作方案制定、损害调查与识别、损害确认和报告编制四个核心步骤。工作方案制定阶段需全面收集自然环境状况、生态资源状况、农业生产信息和损害事件概况等基础资料,据此确定损害确认的对象、调查指标及具体方法,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为后续各环节的规范开展提供依据。
损害调查与识别环节针对七类损害受体分别规定了调查要点。本规范要求对环境污染行为开展污染源、污染物和污染途径调查,对生态破坏行为调查破坏方式与范围。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受体筛选相应损害指标,如农用地土壤需区分污染指标、物理破坏指标和肥力受损指标,农作物需关注生长性状和产量品质指标,并采用原位检测、采样监测、遥感影像分析、表症识别等多种技术方法进行损害识别判定。
损害确认遵循将受体现状水平与基线水平对比的核心原则。本规范规定了各类受体基线水平的确定顺序,优先采用历史数据,其次为对照数据、标准值或专家判断法。当调查指标出现不利改变时,根据相应阈值或专家评估结论确认损害是否发生,并对部分损害类型进行了分级。本规范要求编制完整的损害确认报告,涵盖基本情况概述、工作方案、确认过程、质量控制及确认结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