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地面沉降风险评价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地面沉降风险评价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和流程,风险评价数据的内容及获取方法,地面沉降危险性分析、承灾体易损性分析和地面沉降防灾减灾能力分析的因子、指标、方法与流程,风险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成果编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面沉降风险评价工作。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地面沉降风险评价的技术要求与实施流程,旨在为地面沉降易发区及潜在区域的综合风险防控提供标准化依据。本规范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涵盖地面沉降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和区域防灾减灾能力的多维评价体系。通过收集地质条件、地面沉降监测、社会经济、国土空间规划等多源数据,本规范明确了从数据获取、因子指标构建到加权综合评价的完整操作路径。最终,依据计算得出的风险指数,将风险区域划分为极高至低五个等级,并据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对策。本规范适用于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选址及城市安全运营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强调评价工作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节奏相衔接,并定期更新,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本规范确立了以危险性、易损性和防灾减灾能力为三大支柱的评价框架。本规范要求工作需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服务于城市安全、水资源安全和重大工程安全。最终目的是根据风险评价与分区结果,提出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健全防治体系、控制地下水超采及优化监测网络等,并预测防控措施实施后的地面沉降发展趋势。
本规范规定评价数据应涵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动态及经济社会等多维信息,并要求对多源数据进行交叉验证以保证其可靠性。在分析方法上,本规范重点采用加权综合评价模型,对于易发性、危险性等各环节因子的权重确定,推荐使用层次分析法,并详细规定了各因子的分级标准、指标计算以及风险指数的标准化流程,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可重复。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