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4〕684号。
本通知旨在规范贵州省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与审查工作,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深化“多审合一”改革等决策部署。本通知将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及节地评价等多项论证事项整合为专章,实现“多评合一”,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通知对专章的编制主体、内容框架、方案比选核心指标、论证评审权限与程序、实地踏勘要求及评审评分标准作出了系统规定,明确了专章作为用地预审必备要件的地位,旨在通过优化流程、严控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切实保护耕地与生态资源,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整合论证事项,明确适用情形
本通知核心是将原有的多个独立技术论证报告整合为一份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实现“多评合一”。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若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必须编制专章。其他单独选址项目若涉及上述情形或耕地占比超过50%,也需参照编制。在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时,编制专章的项目不再单独提交原各项技术报告,避免重复工作。
规范编制核心内容与比选论证要求
本通知细化了专章的编制内容,要求必须整合各项论证的核心要点。项目选址选线必须提供不少于两个备选方案,并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选址约束性、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等维度进行定量比较和定性分析,优先选择占地少、影响小的方案。若选址具有唯一性,则须充分论证其唯一性。专章还需对推荐方案的功能分区、用地标准、节地水平先进性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明确分级评审权限与论证程序
本通知按照便捷高效原则划分了论证评审权限。报自然资源部预审的项目、部分重大或跨市(州)项目、以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论证;其他项目则委托市(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评审程序包括申请、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并明确要求结合实地踏勘进行。评审采用量化评分制度,并将专章成果划分为优良、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严重不符合规定情形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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