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大厅设施管理规范》DB61/T2109-2025,自2025年10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大厅的总体要求、区域设置、设施管理、标志标识、记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不动产登记大厅功能区设置和设施管理。
本规范立足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大厅设施管理的实际需求,对大厅的功能分区、设施配置、运行维护及标识记录等环节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明确了总体要求,强调装修风格应简洁统一,须在显著位置悬挂不动产登记标识,并合理划分咨询服务区、业务办理区与公共服务区三大功能板块;同时要求大厅具备无障碍通道与紧急逃生通道,公开办事指南、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建立涵盖供配电、消防、安防、照明等领域的设施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本规范致力于推动登记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为办事群众营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本规范对咨询服务区、业务办理区和公共服务区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咨询服务区须设置带有显著标识的咨询导引台;业务办理区应根据业务类型和人流量合理配置窗口数量,规范物品摆放,并配备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必要设备;公共服务区则细分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和等候休息区,分别配置自助终端、便民工具、饮水机及充电设备等,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本规范对供配电、照明、消防及安防四大类设施的管理作出了具体约束。
本规范要求大厅各类标识须规范清晰、位置醒目,导向标识应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工作证和桌牌等应统一设计。同时,本规范规定须建立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和设施设备台账,以附录形式提供了格式化参考模板,确保设施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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