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建筑测评标准》DBJ/T13-516-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绿色建筑性能的检测与评估。
本标准是福建省为规范绿色建筑性能测评工作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本细则围绕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关键性能指标,系统构建了涵盖室外环境、室内环境、围护结构热工、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照明、可再生能源、监测与控制及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等核心领域的测评技术体系。本规范明确了各项性能的检测方法、抽样数量、合格指标与判定准则,并规定了运行数据的报送要求,旨在为福建省绿色建筑的验收与评价提供统一、科学的技术依据,保障绿色建筑质量与性能的真实落地。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绿色建筑性能的检测与评估,测评内容覆盖从室外土壤氡浓度、环境噪声到室内空气质量、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关键项目。测评采取核查、测试和计算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并强调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须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在测评前,委托方须提交完整的工程图纸与技术资料以支撑测评工作的开展。
本细则对建筑各系统性能的检测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室内环境方面,重点对隔声、采光、热湿环境及污染物浓度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在围护结构方面,则针对屋面、外墙的传热与隔热、玻璃光热性能及外门窗物理性能设定了检测要求。此外,本规范还通过实测冷水机组性能系数、新风量、水质达标情况及照明系统照度与眩光等参数,全面评价设备系统的节能环保效能。
本导则要求对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行独立测评,以单位建筑面积实际使用能耗和单位面积碳排放量为关键指标,并明确了采用分项计量或长期监测等手段获取运行数据的方法。同时,本规范还规定了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须每年将能耗、碳排放、室内空气质量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核心运行数据报送至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持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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