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积极发挥详细规划法定作用,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制定《南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武鸣副城区、东部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三大副城新城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编制可参照本导则执行。南宁市域范围内、上述区域外有集中建设需求的地区(如市域范围内乡、镇等)编制控规,也可参照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