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技术规程》DB32/T5226-2025,自2025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损害调查与确认、损害价值量化以及评估报告编写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人为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导致的森林生态环境损害的评估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由自然因素导致的以及核与辐射事故导致的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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