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下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标准》DB32/T5183-2025,自2026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包括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避难、地下人行通道和地下过街商业通道、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下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包含供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本规范规定了江苏省新建、扩建和改建地下民用建筑(含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要求。本规范以地下空间的特殊性和火灾风险为基础,从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环节构建了全链条防火技术体系。考虑到地下建筑疏散和救援难度大的特点,本规范在满足现行国家通用防火标准的前提下,针对地下商业综合体、地下过街通道等典型地下民用建筑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补充规定,重点强化了防火分隔的可靠性、疏散路径的安全性和灭火救援的便利性。
本规范明确了地下民用建筑与地面建筑合建时,各类风井、采光窗井及出入口的防火间距和分隔要求。针对地下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地下空间,要求按照不大于20000㎡的区域进行严格防火分隔。此外,对连接地铁车站、城市地下环路等界面的防火分隔措施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墙、防火隔间或下沉式广场等可靠方式进行隔离,有效防止火灾在不同功能区域间蔓延。
本规范细化了地下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共用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以及利用下沉式广场疏散时的技术参数。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商业综合体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避难设施。同时,明确了剧场、电影院及室内体育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人数计算方法,并针对地下人行通道和过街商业通道制定了独立的安全疏散标准。
本规范要求大型地下商业综合体设置专用消防救援通道或下沉式广场兼作灭火救援场地。在消防设施方面,对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和设计参数进行了强化,明确了非机动车库、配建充电设施汽车库及过街商业通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排烟设施,并对地下空间的消防排水、防排烟风机房设置及消防用电负荷等级进行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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