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围绕沈阳市街路更新工作,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指导思想,系统构建了一套覆盖街路U型空间全要素的设计指引。本文遵循“两分离、两优先、两贯通、一增加”的建设理念,从空间形态、环境生态、文化活态、经济业态四个维度提炼了54个要素的细化要求,旨在实现街路“精细、精致、精彩”的更新目标。本导则明确了以百姓“急难愁盼”的老旧街路为优先实施对象,通过交通、市政、建筑、景观四大空间的统筹互联,落实宜居、韧性、绿色、人文、智慧五要素,力求让街路有温度、有活力、有品位、有颜值,全面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面规范四大空间的设计管控要求
在空间形态方面,本导则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侧停车、无障碍设施、公交车站、多杆合一等24个要素提出具体设计标准。交通空间强调慢行优先,保障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连续贯通;市政空间按照“力争十年不破路”的标准实施地下管网提升,涵盖架空线入地、老旧管线更新、井周加固及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建筑空间遵循“洁化、序化、美化、亮化、文化”原则,对拆违整改、广告牌匾、空调机罩、建筑外墙等实施统一管控。
系统指导环境生态与海绵城市建设
本导则将海绵城市理念深度融入街路更新,对环境生态方面的18个要素进行细致引导。要求结合绿化分隔带条件设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推广透水铺装、下沉绿地、环保型雨水口及地表行泄通道等措施。同时,对行道树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绿带、口袋公园、园路一体和滨水慢道等景观体系提出配置原则,强调以“园美城、绿荫城、水润城”为方向,选用北方乡土树种,构建乔灌草复层群落,扮靓生态宜居环境。
提炼展示文化活态与经济业态的有机融合
在文化活态方面,本导则要求通过雕塑、装置艺术、文化符号、地雕铭牌及城市书房等要素,将沈阳文化底蕴融入街路环境,实现“以文化城”。在经济业态方面,本导则秉持为发展提供空间的理念,规范了商业限时外摆与常规外摆的划定原则,鼓励结合集散广场开展文化艺术或集市活动。同时,对信息屏、指示标识与夜景照明提出美学要求,为休闲餐饮、文创产品等街路经济营造规范有序且富有“烟火气”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