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肃省灾后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规范》DB62/T5154-2025,自2025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灾后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的总体要求,规定了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搭建、配套设施及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内所有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灾后安置单层钢结构装配式板房的搭建和管理工作。其他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亦可参照本标准。
本规范立足甘肃省自然灾害应对实际,确立了灾后单层钢结构装配式板房搭建与管理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从“规划—建设—运行—保障—监督”的整体逻辑出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对板房安置点的选址安全、规划设计、建设安装、配套设施配置及后期使用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在选址上,本规范强调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源,优先选择“三通一平”的场地;在建设上,明确要求严控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合理布局居住区、保障设施区和公共服务区,并按标准控制建筑密度、防火间距及人均居住面积。同时,本规范对供水、排污、供电、供暖、消防、医疗、警务、标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逐一细化,并在管理层面建立起从入住服务、日常维护、隐患排查到结束关闭、回收储存的全周期运行机制,力求为受灾群众提供安全、有序、便利的临时安置环境。
本规范明确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安全环境、居住环境和交通环境的综合论证,确保场地避开地震断裂带、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并满足消防通道宽度及疏散要求。在规划设计上,安置点须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优先采用行列式布局,严格限制防火分隔区的建筑总面积和板房数量,并将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等与居住区保持安全卫生距离。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疗、厨房等须独立划分防火分区,确保整体布局安全便民。
本规范规定搭建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严格遵循场地准备、安装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基本工序。建筑地面须高出室外地面并具备防潮性能,安装过程需确保防雷接地和构件质量。配套设施涵盖供水、排污、电气、通信、供暖、消防救援及标识系统等十大类,要求供水水质达标、排水坡度合理、电气线路有漏电保护,并对明火取暖设备的隔热防火措施、烟囱穿越墙体的保护、一氧化碳报警器配置等细节提出明确技术参数。消防站或微型消防站则根据安置规模分级配置。
本规范要求安置规模超过100户的安置点须设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统筹政策宣传、诉求收集、安全检查和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当安置期结束后,须有序组织人员撤离,对板房进行全面检测评估,依据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置,将功能完好的板房回收入库,对严重损坏且无使用价值的作报废处理。场地恢复阶段需进行垃圾清理和土地复垦,日常储存管理则需落实专人保管和应急调运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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