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053号。
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1.11.0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053号.pdf
本函旨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的新建工作,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的自主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本函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创新中心建设的申报主体、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及审核推荐流程。创新中心将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遥感与测绘技术等关键领域,着力解决核心技术和工程技术难题。本函要求依托单位具备相应创新优势,鼓励产学研共建,并对推荐名额、申报方式、材料提交时限等具体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
建设定位与重点方向
本函强调,创新中心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进行布局,重点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遥感测绘、资源信息应用等方向开展关键技术与工程化研发,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其名称与研发方向须突出特色。
组建模式与运行机制
本函提出,依托单位应为自然资源系统内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法人单位或部省共建高校。为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本函鼓励依托单位与研发及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共建,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运行管理机制,并要求联合申报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共建任务,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申报推荐与材料要求
本函规定了限额推荐的方式,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单位可分别推荐一家创新中心。申报流程采用系统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分别设有明确的截止日期。申报材料须包含建设方案等,并由推荐单位统一以公文形式报送。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3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