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336-2025,自2026年2月1日起在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ꎬ以及既有设施改造、功能提升等工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
本规程作为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地方标准,系统构建了覆盖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本规程以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强化实体质量控制为核心,将质量行为标准化、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资料管理标准化、竣工验收与备案标准化以及信息化应用与管理有机融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闭环。本规程明确了建设单位统筹、施工单位主导、其他参建单位共同参与的责任格局,强调通过样板示范、举牌验收、材料样品库等具体制度措施,将抽象的质量管理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的现场管理动作,为全面提升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制度保障。
本规程从参建主体和工程实体两个维度建立标准化框架。在行为层面,逐一规范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在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定质量责任与义务,确保各司其职、行为规范。在实体层面,系统规定了标示标牌设置、样板示范引路、材料进场检验与样品留存、工序质量控制与质量验收的具体标准,要求关键工序实行举牌验收并留存声像资料,实现工程质量责任的全过程可追溯。
本规程将资料管理标准化作为质量管理的独立章节,对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号、报审与签批程序、收集整理责任、组卷归档规则及移交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强调资料文件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真实有效、签章齐全。在竣工验收环节,本规程明确了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和组织方式,并对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实测实量三项核心验收内容提出了量化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严禁返修加固后仍不满足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通过验收。
本规程积极引导质量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规定了模型创建、设计优化、施工模拟、可视化交底以及施工过程质量数据采集与共享等信息化应用内容,并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和成果交付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本规程建立了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信息化应用为加分项的三级评价体系,设定A、B、C三个等级,对必须实现的关键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考核评比提供了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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