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科学指导全市编制慢行交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引导新建地区提前谋划预谋潜力空间,指导城市更新地区综合施策促进有机更新,实现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编制《济南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济南市中心城区范围,市域内其他城镇区域参照执行,其他城镇区包括长清城区、章丘城区、济阳城区、莱芜城区、钢城城区及平阴县城、商河县城。本导则根据济南实际,结合城市新区、城市更新地区的发展要求,提出不同场景下有针对、可实施的指导要点。导则重点指导以交通功能为主的慢行系统(包括市政道路、公共通道等),兼顾其与以游憩、健身为主的绿道系统、滨水慢行路、泉道系统的衔接协调。适用于各层次城市及交通规划中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指引、道路交通方案设计阶段的指引。适用于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交通改善的规划和设计;也适用于交通附属设施、道路绿化、市政附属设施和城市家具、道路沿线建筑等的新建、改建的规划和设计;还适用于各类步行、非机动车交通改善项目、城市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城市道路养护以及道路交通组织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规划设计。乡镇道路、公路中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规划设计可参考本导则。本导则中慢行交通包括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其中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和合法规范使用的电(助)动自行车,部分内容涉及步行和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专用的内容文中特别说明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