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DB50/T1889-2025,自2025年12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本规范立足重庆市农村实际,系统构建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标准化框架。本规范秉持村级主导、多方参与、自愿互助与低偿服务的基本原则,将服务对象明确为本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重点覆盖特困、独居、高龄、留守及失能等特殊群体。本规范将服务划分为居家服务与集中服务两大板块,分别规定了基础生活照护、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具体内容与服务频次。同时,本规范对服务所需的场地功能配置、以低龄老人和乡村能人为主体的服务队伍建设、物资的专账专管以及风险控制等保障要素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从需求调查、建档立卡到服务记录保存的全流程管理闭环,并倡导通过积分等激励机制,确保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本规范精准识别了本村年满60周岁的老年群体,并将特困、独居、高龄、留守、失能及失独老人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在服务内容上,本规范构建了“居家+集中”双轨并行的供给模式:居家服务侧重于清洁饮食照护、体征观测与用药指导等基础身心支持,并要求每月至少上门一次;集中服务则整合资源,定期为老人提供理发、健康讲座及文娱手工等集体活动,确保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本规范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互助养老服务队,由年轻村干部兼任队长统筹全局,并吸纳身体健康的本村低龄老人、留守妇女、乡村医生、理发师及乡贤等多元力量担任队员。队伍实行分片负责、就近服务的网格化责任制,需对重点对象实施每周探访。为确保服务质量,本规范规定每季度定期开展生活照料技能、安全应急知识及职业道德培训,并建议统一配备队旗队服,以强化队伍的凝聚力与服务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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