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阵地建设规范》DB5108/T37-2022,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场所、设备配备、标识标牌、导向指引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县(区)、乡(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阵地建设指导。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阵地建设规范》DB5108/T37-2022是四川省广元市发布的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阵地建设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明确了工作场所、设备配备、标识标牌、导向指引等建设要求,适用于市、县(区)、乡(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阵地建设指导。标准内容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场所、设备配备、标识标牌、导向指引等多个方面,并附有建筑外观形象基本要素布局及比例、装备设备配备、标识标牌式样设计及示例等附录。此标准旨在统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阵地建设,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标准中明确要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设立办公室、调查问询室、会议室(党建活动室)、档案室(物证保管室)、装备保管室、备勤室、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功能区域,以满足日常办公与执法需求。
标准对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的配置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执法车辆、通讯指挥装备、取证类执法装备、防护类执法装备等,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执法车辆的型号、价格及数量也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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