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城镇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和水质检测工作,提升城镇供水水质管理水平和水质检测能力,保障供水水质安全,制定四川省《城镇供水水质管理与水质检测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为四川省城镇供水水质管理与检测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加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与检测工作,适用于城市及建制镇公共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水质检测及检测体系分级建设。标准以保障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为核心目标,通过构建水质管理体系、分级化验室建设、全流程水质监测及应急管理四大板块,形成覆盖供制水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框架。
水质管理体系
本部分明确供水单位应设立水质管理部门并配备符合职业标准的管理人员,建立覆盖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的全流程检测制度。供水厂需参照《城市供水厂水质关键指标控制工作指南》设置出厂水关键指标控制目标,为管网输配预留安全余量;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1次,水质检测每季度1次。同时鼓励供水单位构建水质数字化管理系统和水质数据模型,实现水源预警预测、污染源辅助定位及管网水质监测等功能。
水质检测体系与监测要求
化验室按设计供水能力划分为三级:50万m³/d及以上为Ⅰ级,10~50万m³/d为Ⅱ级,小于10万m³/d为Ⅲ级,各级对人员配备(Ⅰ级不少于15人、Ⅱ级不少于8人、Ⅲ级不少于3人)、场地面积及检测能力均有量化要求。日常监测实行班组、水厂化验室、中心化验室三级检测制度,在线监测点覆盖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和管网关键节点,至少包含浑浊度、消毒剂余量、pH等指标。藻类爆发时应加密高锰酸盐指数、土臭素、2-甲基异莰醇、微囊藻毒素-LR等风险指标的检测频次。
检测质量控制与记录管理
水质检测方法执行GB/T 5750系列标准,经适用性确认可靠的在线监测方法可替代标准方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须包含唯一识别号、采样信息、检测结果及方法依据等要素,保存期不少于6年。检测结果分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现行标准评价。
化验室管理与水质应急
化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台账并实行绿、黄、红三色状态标识管理,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管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供水单位须制定覆盖供制水全过程的水质应急预案和技术性专项处置预案,针对水源保护区潜在污染源建档并定期评估预案有效性;应急检测流程纳入预案,配备便携式检测设备并定期演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水质异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