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视率调查评估技术规程》DB11/T2497-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视率调查评估的总体要求、调查前准备、外业调查、计算评估、成果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绿视率的调查与评估。
本规程规定了北京市绿视率调查评估的技术方法,适用于道路、居住小区、公园等城市空间的绿视率调查与评估工作。本规程构建了从调查前准备、外业数据采集到计算评估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明确了时空基准、设备参数、数据精度等基础性要求,并针对不同调查对象分别制定了全量调查与分层随机抽样相结合的调查量确定方法。在外业实施中,本规程规范了道路、居住小区和公园的实地调查路径、拍摄参数及数据整理规则,确保各年度调查成果的可对比性。计算评估环节,本规程定义了从单个调查点到区域总体的多层级绿视率计算公式,并建立了针对道路、居住小区、公园及区域总体四类对象的等级评估标准,为城市绿化建设的定量化考核提供了统一标尺。
本规程将调查对象明确为道路、居住小区和公园三大类,并分别制定了全量调查与抽样调查的适用条件。对于道路,依据人类活动强度将调查区域划分为低、中、高三级热点,抽样比例依次递增,低热点区域不低于3%,中热点区域不低于5%,高热点区域不低于7%,重点调查区域的抽样比例不低于高热点区域。居住小区和公园则采用分层随机抽样,要求兼顾老旧与新建小区、不同类型公园,各行政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样本量均不少于3个。
本规程要求调查时间避开雨雾大风天气和早晚高峰,相机像素不低于1200万,拍摄高度保持在1.5米至1.8米之间。调查间距宜为50米至250米,各次调查须保持间距、拍摄参数及行进方向的一致性,以保障年际间数据的可比性。道路调查优先选择自动化采集方式,居住小区和公园调查宜采用全人工方式,并对不同道路断面形态下的调查位置选点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规程建立了四层级绿视率计算模型:单个调查点的绿视率为影像中生态要素面积占比,单个调查样本的绿视率为各调查点均值,单类调查样本为该类样本均值,总体绿视率为各类样本的加权均值。在此基础上,本规程将道路、居住小区、公园和区域总体的绿视率均划分为四个评估等级,并规定了各评估单元的具体等级阈值,为不同尺度、不同类型对象的绿化效果评价提供了可比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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