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道路融雪技术规程》DB11/T161-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融雪剂融雪作业要求、融雪剂性能要求和融雪剂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重点、一级、二级道路使用融雪剂进行融雪作业,其他城市道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程是北京市针对城市道路融雪作业及融雪剂产品质量管控的标准化文件,替代了DB11/T 161—2012版本。本规程系统整合了融雪作业全流程管理与融雪剂性能检测两大核心板块,相较于旧版,核心变化在于新增了详尽的融雪作业要求章节,并更新了多项环保及效能指标。本规程明确规定了在重点道路、一级及二级道路开展融雪作业时,从前期的人员物资准备、雪前预撒、雪中工艺选择到雪后恢复的全链条操作细则,强调根据雪情与温度科学施撒,并严格限定施撒范围以保护绿化带。同时,本规程对融雪剂的性状、冰点、碳钢腐蚀率及路面摩擦衰减率等关键性能提出了量化指标,并配套了标准的试验方法,旨在规范行业操作,提升融雪效率。
本规程构建了“雪前-雪中-雪后”的闭环作业体系。雪前要求根据气温和预报等级进行预撒,防止路面结冰;雪中作业则依据道路等级和降雪量,为不同场景匹配了从巡回扫雪到编组作业的差异化工艺,并特别指出了暴雪或冻雨等极端天气下可增加融雪剂用量与频次;雪后需在清除残冰积雪后再次施洒,确保路面不泛白、不结冰。整个过程对施撒设备位置、宽度及与绿化带的距离均有精确控制。
本规程强化了融雪剂的环保与安全双重约束。在性能指标上,不仅关注传统的冰点、溶解速度、相对融雪化冰能力,更重着重规范了碳钢腐蚀率、路面摩擦衰减率、皮肤刺激性以及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等生态安全指标。通过对汞、镉、铬、铅、砷等重金属含量的严格限定,以及试验方法的更新,本规程明显体现了在保障冬季道路通行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市政设施、绿化和生态环境负面影响的绿色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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