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涉重金属废弃矿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34T5266-2025,自2025年10月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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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0.03-安徽省《涉重金属废弃矿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34T 5266-2025.pdf
本规范规定了涉重金属废弃矿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完整技术体系,适用于不涉及放射性金属的废弃矿山及停产三年以上矿山。本规范将调查工作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速采样检测进行污染识别,若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未超筛选值则调查结束;第二阶段则在第一阶段确认可能污染后,分矿山周边和矿山区域两部分开展详细调查,查明污染源、污染途径、污染物浓度及空间分布,并规定长期监测要求。本规范对采样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流转、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制等环节均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为科学评判矿山土壤污染风险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调查阶段划分与研判逻辑
本规范确立了两阶段递进式调查框架。第一阶段以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基础,结合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送检比对,依据GB15618和GB36600筛选值研判污染是否成立;若检测结果不超标,调查即可终止,反之则启动第二阶段。该逻辑旨在以较低成本快速筛查风险,避免无效深入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的双线并行策略
第二阶段调查分为矿山周边调查与矿山区域调查两条线。周边调查聚焦受影响的农用地或建设用地,通过系统布点采样确定污染物浓度、种类与空间分布;区域调查则深入采矿区、选矿区、尾矿库等源区,综合运用遥感解译、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和背景值调查等手段,追溯污染源并查明污染途径与范围,结合长期监测方案实现全过程风险管控。
全流程质量控制与成果输出
本规范强调从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分析的全链条质量控制,对防止交叉污染、空白样分析、平行样等环节作出规定。调查结论须明确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污染途径及空间分布特征,并附具不确定性分析。最终成果包括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基础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及污染空间分布图等图件,确保调查结论的可追溯性与决策支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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