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自然资源部为顺利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印发《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函〔2025〕2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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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正式发布了《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办法(试行)》,作为我国空间规划领域的最高奖项配套制度,对评选工作的总体原则、范围标准、申报程序与奖惩机制作出系统规定。本评选办法明确该奖项由自然资源部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共180个名额,采用推荐制差额评选,依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且不收取费用。本评选办法着力彰显“多规合一”改革成效,突出对规划理念创新、技术方法突破和实际治理效能提升的导向,同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成果完成人与完成单位的排序规则、涉密项目脱密处理以及公示期限等作出了详细规范,并建立了专业初评与综合复评两轮评审程序及全程回避与监督制度。
评选定位与奖项设置
本评选办法明确将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定位为我国空间规划领域的最高奖项,由自然资源部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获奖成果总数控制在180个,分设一等奖30个、二等奖60个、三等奖90个,未达标名额可空缺,同时对具有特殊意义或重大影响的成果可及时授奖,体现了择优选定与灵活补充相结合的原则。
评选范围与核心标准
本评选办法将评选对象锁定为具体项目,涵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六大类别。各等级奖项标准逐级递升:一等奖须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理念技术上有显著创新突破并创造新的发展范式;二等奖须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有较大创新并探索新范式;三等奖须达到国内较高水平,有一定创新且具有典型性。
申报条件与推荐程序
本评选办法规定申报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须经推荐单位审查、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统一报送自然资源部,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申报上限为6项、其他机构为3项。申报项目须符合“多规合一”改革精神且已组织实施并取得成效,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家,一般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经国务院审批的规划项目可放宽至25人,并要求排序靠前的主要完成人中应有注册规划师。
影响意义
该评选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行业最高荣誉评选制度,有效填补了“多规合一”改革背景下规划成果评价体系的关键空白。该办法将评选范围从传统的规划编制项目拓展至管理创新、数智化技术、学科理论建设等新兴领域,有力促进规划行业从单一技术导向向综合性空间治理转变,推动规划设计、投资、运营等多元主体跨界融合。在激励机制方面,该办法明确获奖人员在单位职级评定中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考虑,这将显著激发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人才梯队建设与创新成果涌现。从治理效能看,该评选突出了实施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等价值导向,引导全行业将重心从方案编制转向解决实际痛点、提升空间价值,对推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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