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公园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技术规范》DB50/T1849-2025,自2025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公园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技术的系统架构、技术要求、监测指标体系、监测点布设与监测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修复区等自然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技术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自然公园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技术的系统架构、技术要求、监测指标体系及监测点布设与监测方法等内容,适用于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态修复区等自然生态环境的智能监测工作。本规范明确了涵盖土壤、水体、空气、噪声和生物多样性等要素的监测指标体系,并对各类监测点的选址原则、布设密度和具体监测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为自然公园生态环境的长期连续监测和智能化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
本规范确立了从传感器组、智能终端到监测平台的完整系统架构,其中智能终端应满足在工作温度、湿度、防护等级等方面的严苛条件,并具备实时采样、逻辑运算与AI判断功能。监测平台则需实现实时监测、异常告警、日常监管和生态评价等核心功能,并支持动物与昆虫图像的采集、识别模型部署及迭代训练,以满足生物多样性智能识别需求。
本规范针对不同监测对象提出了差异化的点位布设要求,强调土壤监测应在原生或近原生区域随机布点,水体监测需覆盖自然公园主要水体及上下游,空气质量监测点应避开障碍物并满足场地尺寸要求。生物多样性监测则根据植物和动物习性分别制定样方设置标准,要求动物监测点具有隐蔽性和环境友好性,以降低人为干扰。
本规范对终端安全、通讯安全、系统安全及数据安全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包括终端唯一标识加密认证、通讯报文CRC校验与应答机制、平台最小安全原则配置以及敏感数据国密加密传输存储等,确保监测数据在全链路中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防范非法接入与数据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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