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山西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工作,印发《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及综合论证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晋自然资函〔2023〕682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8.1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及综合论证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晋自然资函〔2023〕682号.pdf
本通知旨在规范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综合论证审查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本通知整合了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等多项技术报告的核心内容,推行“多审合一”,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统一编制专章,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本通知从编制范围、主体、审查层级、论证程序到盖章确认全流程作出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各环节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专家评分机制,确保专章综合论证工作客观、公平、公正,以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
专章编制范围与核心要求
本通知规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且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省级及以上基础设施项目,需统一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专章须整合选址论证、耕地踏勘、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论证内容,从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合理性、节地水平先进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及补划可行性、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充分性等方面进行统一论证,不再单独出具相关技术报告。重新预审项目无需编制专章,涉及实地踏勘的,其结论须纳入专章内容。
综合论证审查程序与管理规范
本通知明确了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章编制,省厅用途管制处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再委托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组织技术审查。论证审查实行“专家负责制”,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分为优良、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分别对应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的处理方式。专章通过审查后,由市级部门提交盖章申请,经用途管制处会同耕保处、空间规划局、利用处等相关处室网上会签确认,最终加盖省厅公章。本通知还要求建立专章综合论证审查专家库,以保障工作质量与专业水平。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2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