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我区农村住宅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住宅品质,改善农村住宅室内热环境,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碳达峰,制定《农村住宅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地区农村集中建设(两层及以下)新建住宅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农村自建住宅及其它农村住房的节能设计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是指导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住宅节能设计的综合性技术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政策。本规范以提升农村住宅品质、改善室内热环境为核心目标,系统性地覆盖了建筑布局、围护结构保温、供暖通风、给排水、电气智能化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全过程设计环节。本标准坚持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强调结合宁夏气候条件与农村生活模式,推广乡土材料与装配式建造技术,推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建筑一体化应用,从而降低常规能源消耗,为全区农村住宅节能设计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对住宅选址、朝向、平立面设计及体形系数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卧室等主要房间应布置在南侧,北向宜设小窗以利防风保暖。在围护结构方面,本规范强制限定了外墙、屋面、门窗等部位的传热系数指标与气密性等级,要求外窗不宜采用落地窗,出入口应设门斗或保温门帘。针对既有农村住宅的节能改造,本规范确立了先诊断后改造的原则,优先实施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并对热桥部位处理及节点防水构造给出了详细的技术指引。
本规范要求供暖系统应优先选用空气源热泵、生物质燃料炉或太阳能热水供暖等清洁化设备,并明确热泵机组在冬季设计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限值。在可再生能源应用上,本标准倡导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要求住宅屋顶及院落空间宜加装光伏系统,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智能微电网。同时,针对太阳能热水、光伏直驱热水及被动式太阳房的设计,本标准分别从设备寿命、辅助热源配置、防冻安全措施及遮阳通风构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