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规范》DB64/T1989-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技术方法、工作流程、工作制度,适用于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市、县(市、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可参照使用。本文件适用于气象因素(主要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对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其他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预警和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预警也可参考。
本规范立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业务需求,系统规定了以降水为主要引发因素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的技术方法、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发育因子、基础因子、引发因子和易损因子的四层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从发育度、潜势度、危险度到风险度的递进量化路径,并基于地质场与气象场叠加的显式统计预警方法,给出了适用于本地区的预警模型。在操作层面,本规范对从年度工作方案编制、月度趋势预测、汛期数据传输与分析研判,到部门会商确定、产品制作与预警发布的完整闭环作出了程序性安排,同时规定了值班值守、责任划分与档案管理等制度要求,为自治区级及以下预警业务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建立了四层次评价指标体系,以发育因子反映历史灾情空间分布,以基础因子表征地质环境脆弱性,以引发因子(重点为降水)衡量灾害激发条件,以易损因子体现承灾体社会属性。预警采用显式统计预警法,将地质灾害潜势度与前期有效降水量、当日雨量及预报雨量进行综合运算,得出预警综合指数并据此划分预警等级。该方法能够随着基础调查精度提升而持续优化空间预警精度,适用于地质环境模式较为复杂的区域。
本规范将预警工作细化为十个连续环节:年度工作方案确立总体部署,月度趋势预测研判阶段性重点,汛期每日定时接收气象实况与预报数据,通过预警平台自动分析生成初步结果,经首席预报员校验后视情启动部门会商。当预警等级达到黄色及以上时必须会商确定,最终产品经审批后向网格员或公众发布。后续还需跟踪响应、收集灾情反馈信息并逐年检验修正模型,年度结束后编制总结报告,形成持续改进的业务闭环。
本规范在附录中给出了适用于宁夏的预警模型构建方法。模型以近十年由降雨诱发的历史地质灾害点为基础样本,提取七类降雨特征指数与八项地质环境因子,通过深度神经网络、信息量法、层次分析法及改进的时间卷积网络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以前五日有效降水量、当日实况雨量和预报雨量综合叠加地质环境易发度的叠加场模型。该模型为宁夏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供了定量化、可操作的本地化解决方案。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