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制定《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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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示范文本是农业农村部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对2015年版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完善后重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展延包试点工作中,依政策需重新签订或完善承包合同时参照执行。合同正文围绕承包土地情况、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承包期限、土地用途、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作出全面约定,并附使用和填写说明,以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主体与承包关系的确立
本合同由发包方与承包方代表签订,自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明确了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代码、坐落四至、面积及质量等级等要素,并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界定
发包方享有发包土地、监督合理利用、制止损害土地行为等权利,同时承担维护承包方经营权、尊重生产经营自主权、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及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义务。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互换转让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及依法获得征收补偿等权利,同时承担维持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执行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规定等义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机制
合同明确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应赔偿损失;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的不构成违约。合同还规定发包方不得因负责人变动或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约定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途径。
影响意义
该示范文本的修订印发,是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该通知为各地开展延包试点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依据,有助于解决承包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或完善合同时可能出现的格式不一、条款缺失等问题,确保承包关系平稳过渡。该示范文本严格遵循《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框架,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系统性梳理,明确了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粮食种植等国家政策要求,强化了对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体现了法律刚性与政策导向的结合。通过规范承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该通知将有效减少因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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