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管理技术规范》DB44/T2720-2025,自2025年1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管理的总体要求,作业区及公路养护安全设施、作业区布置、作业区布设和撤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交通组织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管理的技术要求,涵盖作业区组成、安全设施配置、作业区布置与布设撤除等全过程。本规范以保障养护作业期间公路通行条件与服务水平为核心,构建了从交通调查、通行能力评价、路网分流到应急组织的完整管理体系。对于占用行车道的长期养护作业,本规范要求开展总体设计并进行服务水平评价,必要时启动区域路网分流;对特殊路段、恶劣天气及重大节假日施工均提出了严格限制或专项方案要求。在作业区布置上,本规范明确了警告区、上下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终止区的具体参数与设置原则,并针对不同道路断面、互通立交、隧道、桥梁等典型场景提供了详细布置方案,力求实现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的规范化、精细化与可操作化。
本规范将养护作业区划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六个功能区,并给出了各区段的最小长度、限速值及横断面尺寸等量化指标。对于作业时长大于等于30天的占用行车道长期养护作业,本规范明确要求开展交通调查与分析,评价作业区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并在服务水平降至五级或六级时考虑实施区域路网分流,同时需针对重大节假日及突发事件制定专项交通组织方案。
本规范对临时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路栏、防撞缓冲车、智能预警系统等十余类安全设施提出了详细技术要求。临时交通标志须采用专业字体与V类反光膜;临时标线应以橙色为主并满足逆反射与抗滑要求;防撞缓冲车须配备警示灯与可变箭头信号并设置在缓冲区前端;同时鼓励采用智慧交通锥、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等智能化装备提升主动防护能力。
本规范针对移动养护、临时养护、长期养护等不同时长类型,以及一般路段、互通立交、隧道、桥梁、收费广场等不同空间场景,分别提供了标准化的作业区布置示例。在布设与撤除流程上,本规范明确了从警告区向终止区推进的布设顺序和反向的撤除顺序,要求优先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针对中央分隔带侧、硬路肩侧等不同作业区域制定了差异化的实施步骤。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