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排放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制定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选择、典型治理技术工艺设计要求、环境管理措施。本文件可作为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文件适用于GB/T4754-2017中规定的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中药饮片加工(C273)、中成药生产(C274)、兽用药品制造(C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本文件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的选择。GB/T4754-2017中规定的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和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C278)也可以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