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社区评价标准》DBJ/T13-499-2025,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绿色社区的评价。绿色社区的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社区所在地域特点,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对设施、环境、资源及人文等元素进行综合评价。
本规范旨在建立一套适用于福建省的绿色社区评价体系,以标准化手段引导社区在设施、环境、生活、资源及管理等方面实现绿色化发展。本规范构建了由设施完善、环境宜居、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管理高效五类核心指标组成的评价框架,并增设提高创新加分项,总分设定为150分。评价对象为具备明确地理范围、基础设施完备且入住率达到80%以上的城市社区。根据总得分,本规范将绿色社区由低至高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100分、110分和130分的达标线,且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均不得低于其满分值的50%。评价工作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兼顾社区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与经济特点,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社区环境。
本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以硬件设施完善为基础,涵盖供水、供电、消防、交通及智能安防等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延伸至环境宜居与生活便利的软性配套,包括社区容貌、绿化公共空间、无障碍出行及全龄化服务设施等。同时,本规范将资源节约作为关键考量,对节水节能、垃圾分类、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定了量化评分标准。管理高效板块则强调治理机制、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及社区宣传等长效运营能力。最终,通过综合得分的高低,实现对社区绿色发展水平的星级评定。
本规范在技术应用上鼓励采用节水灌溉、非传统水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方式。在设施配置上,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海绵城市改造及智能感知安防设备的具体要求。此外,本规范通过提高创新板块,鼓励社区在智慧化建设、碳排放测算、高品质供水及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探索与突破,对取得市级以上绿色低碳试点或相关荣誉的社区给予额外加分,以此推动社区向更高质量、更具特色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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