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正本清源改造施工和验收标准》DB3502/T173-2025,自2025年04月09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既有建筑与住宅小区、市政排水管网等排水设施正本清源工程施工与验收。正本清源改造工程施工应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本规范规定了厦门市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现场作业与质量验收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于系统解决雨污混接问题,将施工划分为基坑开挖支护与回填、室外埋地管道敷设与修复、附属构筑物建造、室内管道改造四大核心环节,并配套了效果验收与竣工验收双重验证机制。本规范强调从材料进场复验、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到各分项工程交接检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针对柔性管道回填、非开挖修复、阳台废水改造等关键工序提出了具体的工艺参数与检验标准,以确保改造工程实现彻底的雨污分流,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本规范要求施工前必须完成现场踏勘、地下管线探测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对关键工序和危大工程需制定专项方案。材料管理方面,所有管材和构配件须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并进场复验,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材料应见证取样送检。质量控制遵循施工单位自检、分项工程间交接检验、隐蔽工程专项验收的递进程序。
本规范对基坑开挖支护、管道铺设连接、检查井及化粪池等构筑物施工均给出了详细规定,尤其对管道交叉处理、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压实及管道变形率检测提出了量化指标。室内施工重点控制立管改造不破坏既有防水层、废水立管独立设置,并强制进行灌水与通水试验。非开挖修复工程须依据管道检测评估报告选择工法,修复后内衬管应光洁无缺陷。
工程验收分为效果验收和工程验收两个层级。效果验收以晴天和雨天的流量、水质监测数据为核心,验证雨水管无污水流出且污水管水量水质稳定。工程验收则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级进行,所有主控项目须全部合格,返修后仍不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严禁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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