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植生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21/T4164-2025,自2025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应用植生混凝土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
本规程立足辽宁省建设工程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植生混凝土在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本规程明确界定了植生混凝土及相关术语的定义,涵盖了从原材料选用、性能指标设定到配合比设计、现场浇筑养护及植生基材铺装的全流程技术内容。本规程通过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再生粗骨料取代率、胶凝材料品种选用以及水胶比范围等关键参数,确立了植生混凝土连续孔隙率、酸碱程度、抗压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能的核心指标体系,并配套了浸泡溶液pH值、连续孔隙率、抗压强度及抗草酸侵蚀性能四项标准测试方法,为工程提供可验证的技术依据。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内各类建设工程中植生混凝土的应用,强调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与环境保护的统一。
本规程对天然骨料与再生粗骨料的品质及取代率做出分类规定,明确水泥、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的选用标准。在性能要求上,本规程提出植生混凝土连续孔隙率应控制在21%至30%之间,浸泡溶液pH值不应大于10.0,抗压强度等级划分涵盖PC10至PC30,并针对抗冻性能、耐流水侵蚀与抗草酸侵蚀等耐久性指标设定了量化限值和检测方法,形成以力学性能与植生环境适配性并重的双重控制体系。
本规程采用体积法建立配合比设计公式,明确水胶比宜为0.25至0.29,并对植生基材的组分、pH值、容重及粒径提出具体要求。施工环节中,本规程规定应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及专用压实设备,严禁在高温、低温或雨天浇筑,且保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天。植生基材铺装侧重于孔隙土泥浆灌注与表层土草种混合覆盖两道工序,确保植物根系生长空间与发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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