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有效实施《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规范村庄设计工作,加强设计要素管控,为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制定《杭州市村庄设计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各项建设活动的设计行为。使用主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建设工作人员和政府管理人员。
本导则是为落实《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旨在规范杭州市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各项设计活动。本导则坚持衔接规划、筑牢安全、因地制宜、突出杭派特色等基本原则,将村庄依自然肌理划分为丘陵山居、富春山水、湿地水乡、诗意田园四大类型,并围绕公共空间、建筑空间、道路空间、水岸空间、田林地景及公用设施六大要素,系统构建了覆盖总体布局到细部做法的全流程设计指引。附录中的正负面清单进一步以直观方式明确了鼓励与禁止的设计做法,为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建设管理者提供了兼具指导性与操作性的工具手册。
本导则强调因村施策,针对改造提升、传统保护、新建集聚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村庄,分别提出风貌协调、原真保护、科学布局等差异化设计策略。同时,提炼杭州传统民居“人字线、直屋脊、露檩架”等特色建筑语言,引导形成具有杭派韵味的村庄风貌,并对瓦色、墙面主色等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确保整体协调。
本导则将满足村民需求置于核心位置,强调村民主体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并细致指导村口、小菜园、公共场地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设计。在环境营造上,倡导采用生态驳岸、乡土植物与材料,注重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在设计与建设阶段引入运营思维,使村庄设计切实服务于乡村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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