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规范》T/GXAS409-2022,自2022年12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总体要求、文件格式、项目概况、编制依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风险分析结论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构成重大决策的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编制要求,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构成重大决策的建设项目。本规范以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为核心分析维度,确立了从风险调查到结论输出的全流程技术框架。编制工作须立足国情、实事求是,坚持全面调查与重点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分析结论客观公正、方法适用、措施可行、结论可信,能够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规范要求风险调查覆盖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全部利益相关者,包括居民、村民、就业者等个人,以及地方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调查方式涵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运用问卷、访谈、座谈会、网络公示、舆情分析等方法。调查内容重点包括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诉求,以及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案例。风险识别阶段须对照政策规划审批、土地房屋征收、技术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质量安全与社会治安、媒体舆论导向等八个方面,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清单。
在风险估计环节,本规范规定采用定性分析判断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及风险程度,必要时可运用专家打分法进行定量分析。风险程度由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共同决定,通过建立风险矩阵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微小五个等级。风险等级评判分为初始等级与落实措施后等级两个阶段,最终以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实施决策的依据。风险分析结论须包含主要风险因素、主要防范化解措施、初始及最终风险等级,以及落实措施的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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