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隧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构建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制定《四川省公路工程(隧道)消防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隧道消防设计及验收。城市隧道(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跨越城镇开发界的供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行的隧道)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本导则针对四川省公路隧道消防设计与验收工作,结合全省隧道规模大、里程长、占比高的现状,以及现行消防设计标准较为分散的不足,提出了覆盖防火构造、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火灾探测报警、应急照明与标志、消防供电与线缆及消防验收等全链条的技术规定。本导则遵循“人员逃生救援为主,财产保全及灭火为辅”的设计思路,强调消防总体方案的协调与优化,将隧道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配置划分为A+至D五个等级,并明确了消防用水、排烟方式选择、火灾探测系统配置等关键设计参数。同时,本导则对高压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纵向与集中排烟方式、设备耐高温性能等给出了细化要求,并同步规定了消防查验与现场评定的程序和判定标准,旨在为四川省公路隧道消防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提供统一指导。
本导则要求加强消防总体设计,综合安全、造价、运维等因素,按“逃生为主、灭火为辅”思路制定方案。设施配置等级根据隧道长度和预测交通量划分为五级,通风照明、监控报警、消防灭火等设施的设计年度分别确定,并明确了管理机构的合并设置要求及消防车道、禁设易燃易爆管线的规定。
本导则规定隧道内附属用房耐火等级为一级,各防火控制分区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隧道洞内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多为A级,车行横通道间距不大于1000米,人行横通道间距不大于350米,并设置了专用避难疏散通道及附属用房进出口的技术要求。
本导则规定了消防给水宜采用高压系统,对补水水源的可靠性、蓄水池和低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水泵配置等做了详尽规定。排烟系统选型需结合长度、交通量等因素,确定了纵向排烟临界风速和集中排烟的分区长度。验收方面,明确了现场评定以消防设计文件为依据,对查验内容、检查数量和合格判定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